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湘教工委通〔2017〕40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学生
2017―2018学年度“立德修身 诚信为本”
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50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7至2018学年度在全省大学生中开展“立德修身 诚信为本”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本校的具体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5日
湖南省大学生2017—2018学年度
“立德修身·诚信为本”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根据《关于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50号)安排,2017—2018学年度将在全省高校大学生中深入开展“立德修身·诚信为本”的主题教育活动。
一、活动的目的
立德修身·诚信为本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立德修身·诚信为本”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让大学生自觉加强道德建设,提升道德认识,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立身的品德和行为。
二、活动的内容
1.通过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立德修身、诚信为本”的深刻内涵。懂得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的道理,懂得诚信对个人来说,是安身立命之本,行事通达的凭证,是道德人格的必备条件,也是自我价值实现的重要保障。
2.加强个体的诚信修养和实践。培养大学生讲求道德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完善,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认真检查个人在诚信方面的道德瑕疵,特别是交往失信、考试舞弊、论文造假方面的问题,努力践行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教育学生了解诚信修养的主要方法。诸如不自欺且不欺人的“慎独”;诚必信和信必诚的结合以及诚于事、诚于人与诚与理的协调等。
在开展道德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使诚信成为一种普遍的持久的学校新气象、社会新风尚。
三、活动的实施
1.制订教育活动方案。各高校要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制订切合学生实际且便于实施的活动方案。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高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开展的主题教育进行宣传发动,让全体学生明确主题教育的目的和意义,明确教育的内容、实施步骤和要求,使全体学生积极参加教育活动。
3.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一是组织好教育主题报告会,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阐明诚信的历史渊源和时代内涵;阐明诚信与道德、与纪律、与法制的辨证关系,让学生从根本上明确培养和践行诚信价值观的重要意义。二是与党团、班级、社团活动相结合,开好主题班会,举办教育演讲比赛等;三是开展与主题教育内涵紧密结合的实践活动,如试行“无人监考”、“无人监购”等,弘扬恪守诚信的好风尚和正能量;四是开展主题征文活动,进一步总结、提升自己的思想认识水平,深刻领悟诚信内涵,并内化于行为。
四、活动的组织与领导
1.主题教育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纳入学校德育的整体工作计划。各高校要按照湘教工委通〔2011〕54号文件的要求,由高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主题教育的领导和协调工作,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应由校关工委负责牵头,学工部、团委、宣传部门、教务部门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组织实施。学校关工委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关心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切实担负起各项具体工作,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2.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为大学生搭建自我教育,主动实践的平台,引导大学生在教育过程中自主规划、自主组织;要通过学生中典型的人和事,教育自己,感动他人。
3.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校园网、QQ群及简报等形式,开展对主题教育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推动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4.请各高校及时将开展主题教育的具体活动方案报送省教育厅关工委,并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表彰,并将活动总结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