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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期简报

时间:2011/02/28 10:13:44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关心下一代工作简报

第十期(总第85期)

湖南农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编                   2010614


  编者的话:
我校园艺园林学院为了贯彻教育部党组(2009)20号和教育厅(2009)45号两个文件精神,制定了《园艺园林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以党总支名义印发全院。校党委副书记、关工委主任彭克勤同志对此《实施细则》作了批示:“此件甚好,请向各学院推介,把二级关工委工作扎扎实实做起来”。现根据此批示,将园艺园林学院的《实施细则》印发各学院关工委、供参考。
 

园艺园林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使园艺园林学院关心一下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的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0945号)精神,结合学校关工委的要求与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关工委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和校关工委指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在职领导参加,全面关心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以在职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工作主体,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关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把大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学院党、政领导要重视关工委工作,把关工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本单位整体工作的组成部分进行部署安排,明确分管领导,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四条  学院关工委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和校关工委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五条  学院关工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学院党、政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针对大学生的实际,坚持以德育人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旋律,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和革命传统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大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支持大学生开展各种社团活动,促使大学生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第七条  积极为大学生办实事、做好事。对学习上、生活上有困难,身体、心理上有障碍的学生给予特别关爱。

第八条  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当好辅导员或班主任,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党员工作。

第九条  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和他们的愿望、需求及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分析新形势下大学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第三章  工作措施与形式

第十条  对学生进行教育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与形式:

(一)组织离退休老同志,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某一个问题进行专题讲座。

(二)以党课和团课的形式进行教育。

(三)邀请模范人物及学校有成就的毕业生作报告。

(四)组织座谈会,个别谈心。

(五)组织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和展览等。

(六)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和大学生(生活困难学生为主)开展“双向服务、双向关心”活动。

(七)协助有关方面组织知识竞赛活动等。

第十一条  对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行指导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与形式:

(一)请知名专家、领导传授工作方法与经验。

(二)请师德高尚的老教授进行师德教育。

(三)组织座谈会或听课、个别交谈等多种活动。

第四章  工作组织

第十二条  学院关工委经学院党总支部批准建立,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与学院学工组、团总支部等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关工委设主任一人,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副主任1人由一名老同志担任,老同志委员2人以上,均由学院聘任;秘书1人,由学工组辅导员兼任。人员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由主任主持工作,定期布置、指导、检查、总结关工委工作。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会议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召开一次院关工委委员全体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政策和指示精神,总结上学期工作情况,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

(二)每月底召开一次院关工委例会,回顾总结当月工作,讨论安排下月主要工作。

(三)由院关工委主任主持,不定期召开关工委委员、辅导员和班主任会议,相互沟通,交流经验,互相促进,共同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五条  请示汇报制度:

(一)每年至少向校关工委全面汇报两次学院关工委工作,工作计划和总结均要按时上报校关工委。

(二)每年至少向学院领导汇报三次工作,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

第十六条  计划总结制度:

(一)每学期初要制定出本学期的工作计划,由学院关工委主任审核,院关工委秘书保存。

(二)每学期的各项活动均要做出详细的策划书,活动结束以后要有活动总结,要提供活动照片,要有新闻报道。

第十七条  联系学生班级制度:

(一) 每位学院关工委委员负责联系一个学生班级。

(二)学院关工委委员要经常参加本人联系的学生班级民主生活会,每次参加的活动要有记录。

(三)学院关工委委员要经常与联系学生班级的同学谈话,每次谈话要有记录。

(四)学院关工委委员要与联系班级的班主任建立良好的联系,以便共同配合对学生班级进行管理教育。

第十八条  档案制度:

(一)学院关工委档案分年度保存,各年度的档案内容分项目管理。每年度的保存内容包括:校院两级关工委文件、工作简报、活动策划书、活动总结、活动照片、会议记录、谈话记录等。

(二)学院关工委的所有档案由关工委秘书负责建档保存,均以纸质文档的形式保存。

第十九条  简报制度:

(一)不定期制作院关工委工作简报,并将简报报送校关工委和学院领导。

(二)简报作为档案保存。

第六章   工作条件和经费

第二十条  学院关工委办公用房及其他办公条件由学院解决。

第二十一条  学院关工委的办公活动经费由学院安排,每年预算不少于5000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经学院关工委讨论通过,报请学院党总支部批准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学院关工委。

OO年四月二十一日

                                                           

报: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校领导

送:校办、校关工委顾问、委员、各学院、各二级关工委

(打印6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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