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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1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布了以反映党的光辉历史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批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名单如下: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陈列馆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延边革命烈士陵园 “四保临江”烈士陵园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舟山鸦片战争纪念馆
安徽省
福建省 华侨博物院
江西省 秋收起义纪念地(萍乡秋收起义纪念碑、秋收起义铜鼓纪念馆、秋收起义修水纪念馆) 兴国革命历史纪念地(纪念馆、烈士陵园) 方志敏纪念馆(烈士陵园、赣东北特委、红十军建军旧址等)
山东省
河南省 新县革命纪念地(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鄂豫皖军委、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鄂豫皖苏区烈士陵园、箭厂河革命旧址等)
湖北省
湖南省 湘南暴动指挥部旧址
广东省 叶挺纪念馆
广西壮族自治区 龙州县红八军军部旧址(红八军纪念馆)
海南省
四川省 苍溪红军渡纪念馆 万源保卫战战史陈列馆
重庆市
云南省
贵州省 陕西省
甘肃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