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校成立关工委后,根据教育厅关工委的规定,即接管了大学生保险工作。10多年来,由于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学院大力支持,保险服务办公室全体老同志创造性的扎实工作,我校大学生投保率年年基本保持100%,即使在2010年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我校基本医保和“学平险”两个保险的投保率仍基本达到100%。
一、提高认识是做好大学生保险工作的前提
我校领导对大学生保险工作的认识是不断提高的。我省教育系统开始推行“学平险”时,我校还没有成立关工委,有的领导认为学生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事,只是指定有关部门去办。校关工委成立后,校领导了解到在学校设立“学生平安保险”(简称“学平险”),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发[2007]7号”文件“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提出的“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而专门为在校学生(大、中、小学生和研究生)设计的一种低保费高保障的险种,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少年学生的亲切关怀,对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保护学生安全健康,维护学校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利国、利民、利学、利校的大好事。当时的省教委主任许云昭说:做好学生平安保险工作是为学生系上了安全带,为学校安上了稳压器,为政府修筑了防洪堤。因而使校领导从“关爱育人”的高度提高了对“学平险”重要性的认识。
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我们对保险事业的认识也不断深化。认识到社会保险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社会管理现代化的体现,社会管理现代化程度越高,保险事业就越发达。欧美发达国家的保险工作无处不在就是很好的证明(2003年美国交通事故案例:湖南教育代表团在美国发生车祸,由于事先没有购买保险,只得到了赔车款,教育厅和各有关学校以及涉事个人都受了很大损失)。现在我们党和政府对保险事业也越来越重视,把它作为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大事来抓,农业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已基本做到城乡全覆盖。
随着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对保险工作认识的提高,我校党政领导把保险工作作为关爱大学生的大事来抓,实现了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转变。
二、领导主动支持是做好大学生保险工作的保证
大学生保险服务工作是一项新工作,开始因为经验不足难免遇到各种困难,这时学校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尤为重要。我们从三方面提供帮助,保证了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1.成立保险服务办公室,保证有人有场地办事。为了搞好大学生保险服务工作,必须有人来做。按上级要求,不能在职人员兼,只能聘用退休的老同志。经过校领导研究,聘请退休不久,责任心强,有能力有威望的审查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又聘用了三名工作认真负责的退休人员为工作人员,安排了桌椅、电话、电脑、空调等办公条件,使工作顺利启动。
2.理顺各方关系,加强舆论宣传。我校大学生保险工作开始由学工部兼管,关工委成立后,根据上级规定由关工委接管。为了搞好交接,并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由校领导出面专门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研究协调,并以校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平安健康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校关工委接管大学生保险工作,理顺了学工、计财、校医院与关工委在大学生保险工作方面的关系,使大学生保险服务工作很快进入正常轨道。动员学生投保原本是对大学生的关心,但又要求投保自愿,因而有的学院有顾虑,不敢理直气壮地进行动员。当时校党委书记刘强在一次各级干部会上针对有人提出:“保险要自愿”的问题强调:自愿不是自流,动员学生投保是对他们的关爱,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同学们懂得投保是把个人伤病的风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他们就会自愿投保。我们通过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在学生广泛宣传参加保险的好处,让学生了解参加保险的重要性。把宣传工作做到了学生的心坎上,大大增加了自愿参保的积极性。
3.校领导亲自过问,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2009年新生投保现场有个当记者的家长拒绝给学生投保,情绪非常抵触。当时我担任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我把这位家长请到旁边和他交谈,问他:“你开小车来的吧,你的小汽车买保险吗?”他答:“当然买了。”我说:“汽车保险要几千元,你舍得买,大学生保险一年40元,平均每天才一角多钱,你就舍不得,是汽车重要还是亲生女重要呢?”我又说“小孩来农大,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希望你为农大加油!”说得他面带羞涩,赶快为女儿买了保险。校领导对保险工作的支持更表现在关键时刻:2009年政府决定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很多人甚至有学院领导认为“学平险”可以不搞了。我校保险服务办公室经过调查研究,认为两个保险覆盖面不一样,有互补的作用,投两个保险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障水平,能大大减轻伤病学生的负担。我校专门开会研究,原校长周清明说服大家,决定两个保险都要搞,周校长说:学生来到农大,我们就要对他们负责,就要动员他们投两个保险。在这个关键时刻,校长明确支持,使“学平险”的投保率一直很稳定。
三、关爱学生是做好保险服务工作的关键
高校保险服务工作就是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因此校领导要求保险服务办公室从关爱育人的高度,搞好保险服务工作,全面关爱大学生。
1.搞好理赔服务,维护大学生权益。一是对每个赔案都认真复核,发现少赔的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补足。据统计近几年先后发现少赔的35例,追回赔付款34800多元。二是每年与保险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时,增加和修改有利学生的理赔条款,为学生争取了更多的权益。这些年来对协议增修8次,修改和增补10项条款。如原条款规定投保后有90天的免责期,而新生入学后军训期是伤病高发期,我们以学生一次交4年保费为由,与保险公司协商,取消了免责期。三是对可赔可不赔的病案与保险公司协商,争取通融赔付,以减轻学生负担。
2.坚持服务育人,关心大学生成长。一是大力宣传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大学生自愿投保。同时使大学生认识到无论是开展“学平险”还是实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都是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关怀,大学生应该知恩图报,搞好学习,报效国家。二是结合病案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法纪教育,如有的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出事受伤,就对他进行法纪教育;有的学生为了获赔说假话,就进行诚信教育;很多学生在体育运动中因动作失控受伤,就反复进行安全教育;三是对要退学要求退保的新生,不是简单地办理退保,而是针对他们的思想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收回轻率的决定,安下心来学习,这几年先后有三位要求退学的新生由于我们的工作留下来,完成了学业。四是有少数学生因压力过重出现严重的心理障碍,造成短暂心理失常而住院。对这些同学出院后我们给予重点关心,跟踪服务,主动与他们交流,解开他们的心结,使其心胸开阔,完全康复,最后完成学业。这样的同学共有三人,如03级理学院杨某,07级商学院罗某,都已参加工作,她们本人及家长对保险服务办的老师感激不尽。
3.关心弱势群体,给困难学生重点关爱。一是为了关心和鼓励贫困学生搞好学习,保险服务办从保险手续费中拿出一半设立关工委奖学金,每年给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颁发奖学金,从2002年开始至今已累计颁发奖学金101.5万元奖励学生1015人次。有位家境贫困的研究生说:关工委的奖学金帮助我完成了本科学业,现在又帮助我读研究生,真是非常感激。二是帮特困生投保。我们知道越是困难的学生越需要投保,对实在无钱投保的特困生,保险办用手续费帮他们投保,至今已帮助9人。三是给大、重病困难学生送去营养补助费2000-5000元不等,并到医院看望,累计补助26人,共55000元。
四、坚持依法办事,把“学平险”的好事办好
“学平险”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商业性质的工作,依法依规是“学平险”赖以生存的重要依据。高校要搞好大学生的保险服务工作必须与合法的代理公司合作,才能规避风险,防止隐患。
育才保险代理公司是经省保监部门批准,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保险代理资格合法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是全国唯一一家面向教育系统代理“学平险”业务的公司。高校与育才公司合作,可以在高校设立“学平险”经理室,由学校、公司双重领导,设经理室的高校就取得合法代理资格,可以依法依规开展保险服务工作。
过去,我们有的同志认为,不与育才公司合作也可以搞“学平险”,但实践证明那样有很大风险。不与育才公司合作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选择由保险营销员代理。个人代理风险很大,因为营销员不是保险公司法定意义上的员工,他是以收取保费的多少决定个人收入的多少。只要保费到手,对出险要求理赔,他可以不负责任,甚至找不到人。另外他返回学校的手续费,不管是进学校财务账,还是给经办部门或个人都是违规的,容易出现商业贿赂,弄不好学校领导还要为他们承担违规责任。二是选择与保险公司合作。由保险公司直接到高校做保险业务,这就违背了最近国家教育部等五部委于2015年6月下发的“国教办[2015]6号”文件精神,文件强调:“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行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总之,高校搞好大学生保险服务工作,是关爱大学生的大事好事。要把这个好事办好,就应该与信得过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合作。既然育才公司是唯一面向教育系统的代理公司,而且从2005年成立至今已经营十年,业务规范,信誉很高,服务到位,加之很多高校多年合作的经验证明,与育才公司合作,一定能把“学平险”搞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