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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便民问答

时间:2015/10/12 03:36:00  来源:   作者:   点击:

职业教育便民问答

 

来源:教育部

 

 

    如何理解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义?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未来10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是确保职业教育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的战略举措。

 

    第一,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改造提升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这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规模、质量、规格和结构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通过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技能型人才系统培养制度,形成全面、灵活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层次结构和类型结构,加快培养技能型人才、高端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支撑。

 

    第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重要前提,通过现代化的教育体系、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模式、教育手段,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提高全民族素质服务;要以“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为重要基础,建立人人可学、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平台和机制,提供多样化教育选择机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多样化成才;要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这迫切要求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更好地承担起服务社会的职能,真正实现面向人人、面向社会办学,形成多样化人才培养格局,更好地满足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要求。

 

    第三,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就业是民生之本。通过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密切教育与产业的对接,使教育结构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用度,提高人们的就业能力和就业水平,缩小社会收入差距。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快,结构性失业问题越来越突出,职业教育必须要尽快在体系建设上取得突破,加快培养适应产业上移要求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为促进充分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第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当前,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之间存在脱节、断层问题,职业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变成“终结性教育”,降低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制约了整个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建设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统筹衔接和协调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的双向沟通,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多样化成才和持续成长需求的能力,成为教育战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

 

    “十二五”时期如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

 

    按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三步走”战略,“十二五”时期将整体推进体系建设,初步形成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多元立交,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

 

    主要举措:

 

    一是细化体系建设阶段性目标。实施《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细化体系建设各阶段任务目标、实现路径和政策措施。印发《关于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明确到2015年体系建设的政策着力点。

 

    二是统筹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中高职定位,中等职业教育重点培养技能型人才,发挥基础性作用;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发挥引领作用。以此为出发点,促进中高职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结构布局、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等10个方面的有机衔接。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扩大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的规模。

 

    三是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的沟通。实施以需求为导向,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相互沟通,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搭建技能型人才成长“立交桥”,鼓励同一层次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之间课程互设、学分互认、学生互转。开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课程,为普通高中学校开设通用技术课和有关职业课程提供支持。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四是促进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对接。根据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合理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改变部分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散、弱、差”的状况;基本稳定高等职业学校规模,完善每个地市至少有一所高等职业学校的布局,优化高等职业学校技能型人才培养层次,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比重。改革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支持职业学校基于区域产业优势和社会发展实际办出特色。

 

    “十二五”时期如何构建“广覆盖、宽领域、多层次”的继续教育体系?

 

    “十二五”时期,将切实优化继续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广覆盖、宽领域、多层次”的继续教育体系。

 

    一是大力发展多类型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发挥继续教育宽领域、广覆盖、多形式、多类型、公共服务体系遍及全国城乡的优势,以加强教育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为重点,稳步发展各级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开展网络教育的制度,创新网络教育教学模式,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发展,开发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发展高质量、高水平、高层次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到2015年,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1200万人次以上。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使各类从业人员都有机会和条件接受不同层次、形式、类型的继续教育。到2015年,各类从业人员参与继续教育29000万人次,年参与率达到42%。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重视老年教育,面向全体社区成员开展思想道德、职业技能、科技文化、文明生活等多样化的继续教育,使有学习愿望的人都有机会接受继续教育。

 

    二是优化继续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形成资源比较丰富、结构相对合理、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引导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面向社会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发挥普通高校在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依托开放大学资源系统集成和网络覆盖全国城乡的优势,充分发挥在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培训和社会成员终身学习中的骨干作用。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开放;支持行业企业积极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继续教育机构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素质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建立健全区(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并以社区教育机构和老年大学为依托建设老年教育网络;提高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办学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向专业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发挥传播媒体和社会公共文化设施的继续教育服务功能,推进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向全社会开放,加快文化教育资源免费开放进程,强化社会公共文化设施的教育服务和学习服务功能。

 

    三是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卫星、电视、互联网为主要载体,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面向行业、区域等覆盖全国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与体系。建立数字化学习资源开放共享机制。研究制定国家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规范和标准,创新开发机制和共享机制。分步建立国家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中心和各类公益性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库,推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有针对性地建设10000门课程的数字化学习资源,通过多种模式和机制向公众开放,建设100个综合性、区域性、行业性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示范中心和100个资源开发示范基地。推动建立各类学校、行业企业、社区教育体系之间继续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为全社会各类学习者提供优质数字化资源。建立“国家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学习和学历、测评和考试结果、学分的认证和积累转移等各项记录查询,为各类继续教育机构开展考试评价、监管和学分的认证和转移提供信息化管理服务。进一步推动以信息化为主导,综合利用行业、企业、区域、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资源优势,加强多类型、专业化等教学与学习公共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四是加强继续教育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激励制度与机制,实施继续教育和劳动人事制度沟通与衔接的制度,严格实行技能技术岗位劳动者持证上岗,进一步完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定期更新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继续教育课程认证标准、学分计算标准、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施教机构认证标准等继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选择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地区开展校内、校际间、区域、行业内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转换、沟通衔接的研究与试点,逐步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制度与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和学习者共同分担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继续教育经费投入制度与机制,企事业单位要按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标准及时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加快继续教育监管制度与机制的建设,加大对继续教育机构办学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力度,完善继续教育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大力推进继续教育法律法规建设。推进终身学习法、继续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在教育法、劳动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的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订中,要充分考虑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内容。

 

    推进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结合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是什么?

 

    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和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加快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

 

    关键举措:

 

    一是强化政府职责。强化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加强统筹规划,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二是提高培养质量。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推进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试点现代学徒制。吸收行业、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开展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基础能力。

 

    三是充分调动行业企业积极性。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调动各方积极性。健全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加强产教结合,完善行业指导制度,提高行业指导能力,切实发挥行业组织对发展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引导并支持行业制定和实施促进本行业职业教育发展的专项政策。完善政策保障,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四是推动城乡和区域合作。完善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政策,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健全城乡职业教育网络,促进城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推动东西部在职业教育招生、教学、就业等方面的密切合作、优势互补,促进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五是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完善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资助标准、高等职业教育扩大资助覆盖面,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进程,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推动各地制定和实施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机制。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动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如何加强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培养?

 

    加强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必须坚持以体系建设为引领、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深化校企合作为主线,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形成有利于全面成才、人人成才、多样化人才的良好育人局面。

 

    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第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多元立交,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科学定位、系统培养,发挥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作用,重点培养技能型人才;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途径,重点培养应用型人才;扩大应用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模,系统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第二,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德育工作。把立德树人作为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不断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加强职业院校党建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二是推进职业院校德育课课程改革。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全过程。三是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实践育人。深入宣传中央精神、先进典型及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经验和成就。四是积极推进就业和职业指导工作。

 

    第三,构建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制度。一是健全制度基础。修订《职业教育法》,出台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行业企业的职责,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二是完善行业指导制度。完善行业指导职业教育分类政策,搭建行业指导和企业参与的制度化平台。三是健全产教协作机制。依托行业推进专业设置、课程标准、教材开发、实训基地和教师培训等改革。四是加强集团办学机制。制订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鼓励和支持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等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五是完善顶岗实习环节。制订《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加强实习管理,提高实习效果。

 

    第四,加强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一是改革专业设置。根据市场需求和职业岗位,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专业,促进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二是加强课程建设。贴近岗位实际工作过程,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推进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建立健全课程衔接体系,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课程建设机制。三是创新教材建设。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依托企业研发适应新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教材。加强学生文化素养教育,开发职业学校人文素养教材。

 

    第五,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骨干教师培训、教师企业实践、聘请兼职教师、师资基地建设工作。二是推动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动基地强化校企合作机制和模式。依托大型企业建立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搭建教师企业实践平台。三是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机制。制定《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标准和职务(职称)评聘办法等,构建内容完备、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教师管理制度体系。

 

    第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大投入,继续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特色学校建设)、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等重大项目。同时,通过打造骨干院校梯队,探索典型模式和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职业院校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第七,健全职业教育管理制度。一是完善职业教育基本教学制度和学校管理制度。二是推进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建设。制定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等,促进职业教育关键要素标准化。三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督导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健全职业教育国家政策和制度执行落实机制。 

 

    如何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

 

    中等职业教育公益性可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

 

    一是强化法制建设。通过修订《职业教育法》,对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管理体制、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制度以及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学校和公民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作出明确规定;修订完善《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职业教育条款,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增强职业教育条款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创新办学机制。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的未成年人基础职业教育的办学机制;建立以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成年人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机制;建立由政府鼓励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举办的劳动者技能转移培训和择业培训的办学机制。

 

    三是完善筹资机制。建立政府统筹、整合、调度、配置全社会职业教育培训经费资源的筹资机制;建立公共财政全额承担未成年人基础职业教育的投入机制;建立政府运用财政、税收、收费、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导全社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筹资机制。

 

    四是实施政策引导。制定实施经费、专项、补贴、国债、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制定实施免税、减税、退税等税收政策;实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政策;制定实施信贷、融资、贴息等金融政策。

 

    五是实施助学金制度和免学费制度。制定实施助学金制度和免学费制度,并逐步提高助学金标准和免学费范围。

 

    “十二五”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引领,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深化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为主线,紧扣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进改革创新,强化条件保障,提升社会吸引力,推动职业教育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成果。中高等职业教育全面衔接,技能型人才成长的通道比较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及社会各方深度参与、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基本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

 

    二是总体规模保持基本稳定。统筹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保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左右。2015年,中、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分别达到2250万人和1390万人。

 

    三是培养质量达到新的水平。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培养模式全面实行,对接职业标准的课程教材体系基本形成,多元参与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双证书”持有率进一步提高。

 

    四是基础能力整体大幅提升。学校办学条件普遍得到较大改善,形成一批具有辐射功能的示范学校、特色学校,部分学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承接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能力大幅提升。师资配置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双师型”教师比例进一步提高。

 

    五是体制机制建设实现突破。以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和现代职业院校制度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国家制度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全面落实。国家教育体制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职业教育的生机与活力显著增强。

 

    如何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制度?

 

    一是从2006年开始,着手研究兼职教师管理政策,同时在“十一五”期间实施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设立了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资助项目,引导各地加大对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聘用的经费投入,积极探索吸引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的有效工作机制。各地和职业院校取得了很好的工作经验和案例,为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在“十二五”期间实施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设立了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推进项目。创新工作思路和模式,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政府在推动兼职教师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导作用,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三是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会同人社部、国资委等部门,研究制订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拟于今年出台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如何推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一是2006年我部下发了《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的内容、形式与组织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几年来,各地和职业学校对建立和完善教师企业实践进行了有益探索。

 

    二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重大项目安排,在“十二五”期间实施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设立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为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探索更加有效的实现形式和管理模式。

 

    三是拟与国资委等部门继续遴选一批有行业代表性的国有大型企业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单位。

 

    四是完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2012年拟会同人社部、国资委等部门制订出台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同时加强工作督导,推动各地全面建立和完善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如何发挥行业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指导作用?

 

    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行业的积极参与和指导,行业对职业教育的参与程度直接影响职业教育的质量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为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教育部组织成立了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批准成立了43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将充分依靠全指委和行指委,进一步密切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联系与合作,促进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011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强调了职业教育行业指导的重要性,提出了行业指导工作的五个重点,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强调要完善机制,探索和构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促进行业、企业参与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使之在专业设置、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实习中发挥更大作用,促进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吻合,更好地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

 

    如何推进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企业实际需求相适应?

 

    专业建设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要求,体现新产业、新职业、新技术对技能型人才的实际需求,教育部组织力量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0年正式发布了新《目录》。这次《目录》修订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振兴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科学技术进步,根据人才市场、企业用人需求和国家颁布的职业岗位,重点发展面向现代农牧业、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加强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尤其是民族文化艺术、民间工艺等领域的专业建设。与原《目录》相比,新目录在内容体系上做了重大调整,设立了专业名称、专业(技能)方向、对应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举例、继续学习专业举例等项内容。新《目录》专业类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19个,专业数由原来的270个增加到321个。

 

    在实施新《目录》的基础上,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教育部同时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就完善和规范专业设置的管理,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办法》进一步明确专业设置的权限和管理职责,规范专业设置基本条件和要求,强调行业企业在专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专业设置审议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办法,加强专业设置的监督与检查,以确保新《目录》的顺利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通过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定期对话机制,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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