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组织建设是关工委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保证。辽宁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自 1991年成立以来,始终把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抓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辽委办发[2007]3号文件)下发的两次机遇,搞了两次组织建设年活动,抓住解决现职主要领导同志认识问题这个关键,有针对性地逐步深入地解决了各级关工委的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条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以省教育厅的文件下发了两次全省组织建设检查情况的通报,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在这个基础上, 2008年我们认真总结十几年来组织建设的实践经验,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的意见》(辽教发[2008]25 号文件)规范了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章可循,使关工委的组织建设逐步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的下发,是一个新的机遇,我们省教育厅党组提出4点意见、18条具体要求来落实这个“意见”, 使关工委的组织建设更加完善。 一、抓实组织机构建设 只有抓实了组织机构建设,才能使关工委工作有人管。 (一)建立各级关工委组织,形成系统的组织网络。我省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农村的村小学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简称关工小组)。规模大的高等学校还要在院系建立二级关工委组织。我省 14 个市、 100个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城乡中小学都城里了关工委组织,村小学建关工小组的也达89.7%。关工委城里之初,我省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有些市教育局关工委只抓市直学校,没有延伸到县(市、区),有些县(市) 教育局关工委只抓县(市)直学校,没有延伸到乡(镇)中小学。经过两次组织建设年的推动绝大多数市和县(市)教育局关工委工作实现了延伸,形成了系统的组织网络。 (二)配齐领导成员,建立正常的工作制度。主要是三个关键成员的配备:一是主任。关工委成立之初,关工委的主任是由老领导担任。实践证明,这对加强领导,列入议程,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力的。因此,从 1997年开始,我省就提出教育系统各级关工委的领导要以现职为主,主任由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相关的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现在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关工委主任绝大多数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分管老干部、基教、高教、财务的领导担任副主任。这对把关工委工作作为整体工作的一部分列入领导议程,搭建活动平台,实现统筹协调,提供保证条件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二是常务副主任。关工委的副主任中要有几位老同志,特别是要配备一位相对年轻的同级老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并驻会主持日常工作。多年的实践证明,能否真正落实这一条,是判断一个单位关工委是“真”是“假”、工作有无成效的主要标志。我省两次组织建设年重点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常务副主任的配备。有了既挂名,又出征的常务副主任,有关工委特色的正常工作秩序就建立起来了,工作有起色了, 老同志的典型也出来了。相反有些单位的常务副主任只是挂名, 现职领导难得让他(她)出面。领导汇报关工委工作讲了一大堆但都是在职同志做的工作,与关工委无关。所以,一定要配好驻会常务副主任,使关工委由“假”变“真”。三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这个职务由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或老同志担任。由于现职的同志工作繁忙,正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中至少要有一位老同志驻会,协助常务副主任处理日常事务。现在我省多数市、县(市、区)和高校都落实了这个要求,十分有利用于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扎根基层,落实组织建设。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的根在基层学校。因为关工委工作的主力军和教育对象都在基层,只有建立、健全了基层学校的关工委组织,才能使老同志关心下一代的教育活动,有领导有组织的运作,抓出切实的成效。使关工委组织落实到基层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是组织建设的难点。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的组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学校关工委的组织建设仍然是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是,有些学校的关工委组织中没有按要求配备由老同志担任的常务副主任。这样就没有老同志参与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没有人主持日常工作,关工委工作没有成为学校工作的一部分,个别老同志的教育活动仍处于分散、自发、无人过问的状态。所以,按省里的规范要求,彻底解决上述问题,仍是今后一个时期关工委组织建设的重点。 二、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 只有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才能使关工委工作有人干。 (一)动员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关工委所从事的关心下一代工作主体应该是离退休的老同志。现在总体上看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特别是近几年退休的老同志的比例偏低。要尽量动员那些相对年轻、身体健康、又有优势特长的老干部、老教师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有些单位的党政领导通过老干部会、先进典型报告会的宣传动员与个别走访、谈心相结合的办法,使许多刚刚退休的老同志欣然参加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都是无私奉献的志愿者,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坚持自愿的原则。有些老同志年岁已高,身体欠佳,家庭负担过重的一定不要勉强参加,参加人数的比例不是越高越好。我省教育系统离退休老同志 23 .7万人,参加关心下一代的志愿者5.1万人,占 21.5 %,我们认为这比例总体上是可以的。但要不断发展更新,强化薄弱地区和单位。老同志参加教育活动,要因人而异,发挥特长,就地就近,量力而为,“一人一事”即可。 (二)在实践中形成一支骨干队伍。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在广泛发动、自愿参与的同时,要在实践中发现、培养一支骨干队伍,以发挥骨干的带动作用。我们从辽宁的实际出发,以德育为主线,逐步建立起德育报告员、(高校)党建组织员、“青蓝工程”员、家长学校教员、社区辅导员、劝学助学员、 网吧(校车)监督员、“两业生产”员等八大员骨干队伍。这支队伍约有 1.7万人,占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这些骨干的教育活动更持久、更系统、成效更显著,在同伴中发挥了很好的带动作用。 (三)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关工委组织的性质和定位决定我们的工作只能用典型示范的方法,去推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实践证明,一个地区各类典型的水平,就代表了这个地区关工委队伍建设和教育活动成效的水平。一个省是这样,一个市、一个县(市、区)是这样,一所学校也是这样。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现各类教育活动的典型。要通过实验研究,总结指导,不断提高典型的水平。要通过媒体宣传,定期交流表彰,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我省有代表性的八项教育活动的持续发展, 就是靠省级八大员的典型示范,带动八大员的骨干队伍,进而影响全系统的志愿者,不断提高教育活动的水平,并开拓新的工作领域。 三、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只有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才能使关工委工作有物质保障。 (一)要有基本的办公条件。辽宁省教育厅文件明确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关工委设置专用办公室和电话, 有条件的要配备电脑,要保证工作用车。”现在全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高校关工委都有了专用办公室和电话,基本上也都配上了电脑,有的还配上了打印机和传真机,订购了相关的报刊。工作用车基本得到保证,有两个市还配上了专车。有些中小学校也为常务副主任设置了专用办公室和电话、电脑等。 (二)要有专项活动经费。辽宁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规定 “各级关工委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教育厅根据这个规定,在省厅文件中要求“各市和县(市、区)教育局在编列年度教育预算时,要把同级关工委经费列入其中,协商财政部门解决”。现在多数市,部分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的专项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其余均在协商解决之中,专项经费普遍有所增加。学校关工委的活动经费,均由学校统支。许多高校都设了专项经费并有所增加。 (三)要给驻会老同志适量的补贴。根据教育部关工委2003 年1号文件的要求,辽宁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对驻会的老同志给予适量补贴”。这个规定在各市和 85 %以上的县(市、区)已经落实,补贴标准也逐步有所提高。多数高等学校和少数中小学也给驻会老同志发给了补贴。 四、关键在于统一领导认识 思考近 20 年关工委组织建设的实践,我们感到关键在于统一领导认识,明确关工委组织的建立是必要的,而不是“重复的, 可有可无的”。 (一)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中共中央[2004]8号文件明确指出:“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并要求抓好“五老”队伍建设,形成一支专兼结合、人数众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五老”队伍作用和关工委组织功能的充分肯定。教育部党组“意见”依据中央的要求, 强调了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党政领导一定要把认识统一到党中央、部党组的要求上来, 充分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明确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其中就包括关工委老同志这支不可替代的力量。 (二)充分认识老同志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五老”具有政治、威望、经验、时空、亲情五大优势。我们教育系统的老干部、老教师除这五大优势外,还具有爱教育、懂教育、善教育的优势,是教育青少年、培养青年教师的宝贵教育资源。他们心系教育、无私奉献、受到了广泛的欢迎和称赞。总之,关工委老同志的优势是独特的,奉献是无私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三)正确认识关工委组织的配合补充作用。关工委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围绕中心”就是不另搞一套,只能帮忙,不会添乱。“配合补充”就是不当主角,当好配角, 做力所能及的配合补充工作。需要独立开展的工作要经现职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委托。所有的教育活动都要落实到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总目标上。总之,关工委的工作要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求实不表面。这样,关工委就成为协助现职领导做好工作的一支辅助力量。 20 年前,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国关工委,标志着老同志开创的关心下一代事业。由自下而上的自发产生,各自为战,进入到自上而下,有领导有组织运作的新阶段。 20年来,关工委的组织建设积累了许多经验,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十七大以来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对关工委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批示。对关工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极大地推动了各级关工委的组织建设和各项教育活动的开展。在这样大好的形势下,回顾关工委的实践历程, 思考关键问题之所在,我们有一个建议:就是以中国关工委成立二十周年为契机,在中国关工委自身工作条例的基础上,以中央 [2004]8号文件和各位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批示为依据,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出台一个规定性的文件。这将为中国关心下一代事业今后的持续发展提供一个强大的动力和根本保障。 二 00 九年九月十八 |